为加强对我区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的规范管理,充分发挥政府公共体育设施资源的作用,更好地为社区居民特别是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服务,区教育局日前制定《青浦区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工作评估办法(试行)》,着手对全区各学校2008年度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工作开展全面评估。
据悉,此次评估结果将根据得分分值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,其中凡体育场地出现四类情况则不得评为优秀和良好,这四类情况包括因设施维护和管理原因造成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;发生意外伤害得不到及时赔偿;因管理不善引发群访事件;一年累计2起以上媒体曝光事件或投诉事件被查实。评估内容共有十项,分别是“制定《开放须知》和相应管理办法,明确管理人员职责”、“按规定在法定节假日(包括双休日)和寒暑假开放”、“按要求挂牌公示,明确开放时间段、场地、项目”、“制定开放安全管理以及器材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并告示”、“有专门人员在开放前对设施进行安全检查,确保安全可靠”、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发生偶发事件的紧急处置办法”、“对单位和团队实行会员制,个人凭证入场并登记”、“做好每次开放记录(开放时间、上岗情况、活动人次等)并存档”、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开放的事先向区教育局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示”、“无因场地开放而发生的纠纷和投诉事件”。
上海青浦电视台广告部主办 上海世晓广告有限公司协办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