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培养和造就一批能引领青浦教育改革,具有创新精神、研究能力、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显著的名优教师,青浦区教育局自6月底启动了新一轮名优教师评选。
一、名优教师及其奖励分为五个等第
1.名师,1-2名,主要在各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优秀教师中选拔。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上在区和市内具有较高知名度、影响力,为青浦区教育、教学、科研作出卓越贡献者。每月奖励1800元。
2.特级教师,8-12名(由市教委认定)。每月奖励1500元。
3.学科带头人,70名,精通某学科各册教材,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研究能力,在学科领域内具有相当的知名度、影响力和学科引领能力。每月奖励800元。
4.示范教师,90名(主要从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中选拔),专业知识厚实,在学科领域内的教育、教学工作形成一定特色,并能发挥示范作用。每月奖励500元。
5.教学能手,140名(限从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教师中选拔),具有准确把握课程教材能力、熟练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较强的钻研精神,在教育、教学、科研等某一方面有较强能力。每月奖励300元。
执行起始时间为2008年9月,为期三年。
二、评选方法及程序
1、推荐。以学校为主进行推荐。推荐形式可以组织推荐也可个人自荐。推荐(含自荐)者可同时申报2个相邻的类别。学校负责对推荐(含自荐)人员的材料审核并作出工作业绩评价。
2、校内公示一周。
3、专家评审。
4、网上公示一周。
5、“名优教师培养工程”领导小组审定名单。
6、区教育局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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